针对近日漳州校区圆通违法收取快递费用这一事件,09级3班团支部于3月2日下午在公一#119召开主题班会。此次班会以“3.15消费者权益日”为主要内容,以体验教育为基本途径,切实加强学生消费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,大力培养学生法律意识,增强和提高学生法律综合意识,在现实生活中学会用法律去维护消费者权益。
此次活动内容包括三个方面:首先,团支书通过介绍3.15的由来,向学生宣传了解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知识,告诉人们消费者组织为保卫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都做了哪些工作;通过报刊、广播电台、电视节目进行宣传,提高同学们作为消费者的意识。其实,邀请同学们讲述亲身体验或耳闻目见的事例,讲解自己在碰到有损消费者权益的时刻是如何处理的这样事件;其他同学针对这种事例发表自己的观点,如果自己碰到这样的事情,会如何去处理,怎样处理是最好的方式,通过集体讨论和发言,得出最佳处理方案。最后,针对此次圆通事件,大家各抒己见,积极发言。
通过此次班会的举办,让维权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了。也让同学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作为大学生应该根据自己所学的知识,通过合理的渠道维权,同时也要生活学习中做到诚信做人,做个有心人,做个懂法律意识的消费者。